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一定要突出多层次性
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抓紧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认为,住有所居是一个需要分层次的、渐进的民生发展目标。在他看来,住有所居起码有三个层次:一是住国家的房(政府提供),二是住别人的房(租房),第三是住自己的房(私人产权房)。住自己的房应该是住房消费的最高境界。因为从民生消费角度出发,住房堪称居民的第一消费品,是一种非常昂贵的消费品,它在任何国家和地区都是需要经过个人长期努力才能实现的消费目标。如果过度强调住宅私有化或自有化,把“居者有其屋”在实践中片面地理解成“居者拥有其屋”,则显然超越了发展中的中国国情与相当多居民的承受能力,也不可避免地会在制度安排与政策措施上存在制度失范、供应缺漏、公平性不足的问题。现阶段需要做到的应当是分层次满足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让“有房可住”的制度安排或者政策措施真正替代“居者拥有其屋”的单一目标。他主张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有机整合,形成统一的公共房屋供应制度,同时确立最低住房保障标准,确保低收入者享有起码的居住条件。同时,还应当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及商品房的供应,消除那些非正常因素的干扰,让商品房供应及其消费回归理性。
全国人大代表、西南财经大学MBA教育中心主任易敏利教授建议,应该分类调控房地产市场。在这次全国两会期间,他提出《以分类宏观调控政策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议案,建议细化和优化房地产宏观调控策略,实施土地供应分类调控、首付分类调控、物业税收分类调控、按揭贷款利率分类调控四种宏观调控政策。易敏利建议对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试行零首付,普通商品房三成首付,别墅、花园洋房等高档商品房五成或五成以上首付甚至取消按揭政策。不过他更强调的是运用经济的杠杆。
作为一名正在负责实施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的实践者,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建设厅厅长朱正举对这个问题有着切身的体会。他说,建立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一定要符合国情。人多地少是我国最大的国情,因此大户型、散落式的住房结构和布局不适合我国实际情况。我们要建立减地、节能型的住房格局,要以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住房为主。在实际工作中遇到了一些困难,主要是目前百姓住房困难的需求和政府的保障能力之间有差距;群众的需求心理和希望高企;住房保障的资金问题是一个大问题。他提出要建立一个政府保障、政府支持和调节的住房供应体系。针对低收入群体,由政府保障,提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针对中等偏下的收入群体,由政府支持的限价房来解决;针对中等偏上和高收入群体,主要由市场供应,政府进行市场调节。如限价房,政府在土地供应方面应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如土地招拍挂之前,订立建房的控制价,让中低收入者可以接受,政府要让出一部分利益。中低价位的土地供应不低于住房土地供应的70%等。如何从体制上保证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的资金、分配、流转是保证好的政策落到实处的关键。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其中也应该发挥更大的作用。
更多的代表则在考虑,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一定要将保障政策细化,既要解决保谁,又要解决如何保,保到什么程度的问题。针对一些地方的经济适用房制度出现“异化”现象,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委规划建设工委书记沈东海建议,住房保障制度要严把“入门关”。通过建立严格的收入、住房等标准,确定住房保障制度的覆盖对象,使住房保障制度真正惠及广大中低收入家庭。